广西高院就粉头卷走140万和母亲跑路案进行判决
广西高院就粉头卷走153万余元集资款的委托合同纠纷案进行判决
8月24日,广西高院就粉头卷走153万余元集资款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结果通报,判决被告须返还140余万元及利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据悉,在2017年、2018年,某歌手粉丝后援会筹集153万余元,拟用于首张专辑发行。单某是该笔筹款的管理者和提现银行账户绑定者,被告韦某是后援会管理员以及华东地区负责人。韦某要求单某将筹款转到其个人账户,随后韦某将该笔款项私自挪用为他用,被催还时称因家庭困难需转给家人使用,韦某承诺将陆续归还所有款项,并由其母做担保,但韦某在返还13.5万元后便和母亲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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