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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电教授谢飞谈翟天临事件:别一棍子打死年轻人

02-14 娱乐要闻

谢飞微博po出与翟天临合影

   2月14日,翟天临[微博]就近日学术不端风波发布致歉信,并表示已申请退出北大博士后相关工作。而对于近期发生的翟天临事件,北京电影学院退休教授谢飞公开发文,他首先表达了自己对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一事的痛心,但也希望舆论“对犯过错误、有污点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千万不要一棍子打死。一些有过污点的艺术工作者,接受相应的法律和行政处理之后,他就应该享有一切公民应有的工作和生活权利。”“对于我们培养多年的年轻人才,要多些爱护和关怀,鼓励他们改正错误,重新站起来。”

  而谈到北京电影学院,谢飞表示自己曾与上世纪90年代反对过在北京电影学院“开设博士学位教学”,因为“电影学院多年是以专业实践为主的艺术创作教学,主要是专业知识与技术训练,属职业性学位,是培养专家;而博士教学是研究艺术史论型学位,是培养学者。我们北京电影学院不具备这一理论研究型的教学基础。”

  谢飞老师《大学艺术创作专业需要开设理论研究型的博士学位教学吗?》全文

  北京电影学院 退休教授 谢飞

  毕业于我院的博士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一事成为近期热点,去年六月底的这张照片又被爆出来了。唉,可惜这么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演员,很可能就要这样被毁掉了。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科学地查证,妥善处理,诚信与公平乃个人与社会之本,爱护与培养青年人才也是我们的责任。

  文革后,我国大学重新开设了研究生教学,但是我们许多主管学校的部门及教学领导对这一教学制度并没有进行过深入、科学地研究,为了追求“高大上”、“世界一流”,许多学校就“贪大、贪多”地盲目上马了博士教学。1986年,我们北京电影学院才开展艺术硕士的教学,90年代又提出了开设博士学位教学。对后者当时我是反对的,我以为电影学院多年是以专业实践为主的艺术创作教学,主要是专业知识与技术训练,属职业性学位,是培养专家;而博士教学是研究艺术史论型学位,是培养学者。我们北京电影学院不具备这一理论研究型的教学基础。我自己于1960-65年在电影学院导演系学习毕业,留校任教,学历一直只有本科,靠着多年的导演创作和教学经验,教授本科和创作型硕士研究生是可以的,但是去教授电影艺术史论的博士生就不具备资格和条件。

  请看看我刚从网上摘录的有关世界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的常识:

  “ 对于学位制度,尤其博士学位,我们必须有清楚的认识和理解。在欧美国家,以美国为例,博士是最高的学位。但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学位绝不仅仅是博士(Ph。 D)。 美国以及欧洲的高等学位分为两大类:一种是研究型学位(Research Degree),另外一种属于职业型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

  艺术博士学位

  必须指出,在高等院校的学位制里面,还有一类属于艺术型的。比如表演型的学位,比如 MMA。 和 DMA。注重表演方面的训练。课时要求大多在表演技能方面的提高(如声乐和演奏),同时也有相应的理论课程。毕业时要求一定场次的演出。但是Ph。 D博士则没有演出的要求,而必须有论文的答辩。从中可以看出,表演类的学位主要是学生演出技能的训练,而研究型的学位与其它领域一样注重研究能力,理论分析,和学术水平。作为艺术专业,艺术硕士Master of Fine Art (M.F.A。) 一般已经是的最高学位。因而可以满足艺术职业的要求。甚至可以在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担任教授的职位。西方大学的艺术专业一般很少设置博士Doctor of Fine Art (D.F.A。) (建筑学也是如此)。 而且DFA往往都是名誉学位。目前美国只有少数大学设有DFA。比如耶鲁大学设置有戏剧评论的DFA。如果已经拥有MFA学位的人希望在高等院校竞争相应的教职才会考虑获取DFA。一般从事艺术创作的人不会去读 Ph。 D,而仅仅获取 Master of Fine Art。”

  北京电影学院创建于1950年,在培养电影各专业的职业型人才上硕果累累,说是撑起了中国电影业职业人员的半壁江山也不为过。但它和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一样,是一所独立的“艺术专科学校”,不像一些综合大学里的艺术、电影分校那样,在分校以外还有多种资源可运用。在这样的条件下,办研究型的博士教学是很不恰当的。据查,毕业过李安、马丁斯科塞斯、卢卡斯等电影大师的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校、南加大电影学校等著名学校里,多数也主要是本科和艺术硕士教学;南加大里数十个学科中,只有剧作和评论专业属于理论型的专业,其中只也只有评论专业设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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