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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一文解读蔡徐坤为何能成功解约

02-19 娱乐要闻

作者/我想静静 假发  编辑/无理想

蔡徐坤终于可以好好过一个元宵节了。

今日法院下发二审文书,判决蔡徐坤与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间的经纪合约解除,并驳回了依海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前明星资本论就曾对蔡徐坤一案进行解读。律师表示,违约金的算法逻辑挺“霸王”。

 

让我们围观一下蔡徐坤和前东家依海文化的魔幻条约:(部分)

 

蔡徐坤通过偶像综艺《星动亚洲》出名,后签约其衍生的SWIN组合11年,前三年三七分账,公司占七成;后三年四六分,公司占六成;到第七年才五五开。时隔一年,违约金由每年三百万变为每年三千万,赔偿金八千万另计。

 

也就是说,现在解约或将赔付3.2亿天价违约金!

霸王条款?一文解读蔡徐坤为何能成功解约

 

那么,蔡徐坤前东家依海文化究竟是何方神圣,能一口气喊出每年3000万违约金的不二价?

 

在调查中,小星发现,原来依海文化是海尧影视的子公司,而这一家海尧影视,当年仅仅花了2200万元就将蔡徐坤等众多《星动亚洲》选手的艺人经纪权和版权收益纳入囊中。

 

同时,海尧影视还曾上告华策9000万,下欠中广天择2000多万,真不是一家普通的公司!

 

下面请跟着小星星的调查,看看海尧影视是如何一步步“崛起”,并对蔡徐坤施行的资本捆绑术吧。

霸王条款?一文解读蔡徐坤为何能成功解约

蔡徐坤违约金这么高

法律界和经纪圈怎么看?

小星星罗列了合同内的部分非常理现象,邀请娱乐法相关律师代为解答。

 

现象1:为什么蔡徐坤合约里的提前解约赔偿金,由2015年第一版制定的每年三百万,变为2016年第二版的每年三千万?

霸王条款?一文解读蔡徐坤为何能成功解约

律师解答:按照正常的合同商业背景,一般签署补充协议都是对方面临的商业背景、商业谈判的地位发生变化,需要针对原来协商一致的事情达成新的交易。2015年签署了经纪合同,2016年6月签补充合同,单纯提高了违约金,这在商业上大概率是有条件的,在六月这个时间点,可能公司做出了一些商业行为,比如会给到他一些能一下成名的机会的许诺,或者是加大了推广节奏,给予足够的曝光,让艺人能看到未来一段时间自己潜在增值机会的变化,所以才会答应相应的违约金承诺。如果没有某些商业条件的变化,按照正常的交易逻辑,艺人是不会同意以只提高违约金作为补充协议的条款。

现象2:依海与蔡徐坤在2015年第一次签约之时,佣金划分比例为:前三年三七分账,公司占七;后三年四六分,公司占六;到第七年才五五开,这个比例是基于什么标准定的?

霸王条款?一文解读蔡徐坤为何能成功解约

律师解答:经纪公司提取的佣金比例在行业里没有定数,完全看双方谈判。如果经纪公司占强势地位的话,是很有可能分享艺人收入大头的。公司签艺人会考虑艺人的类型、性格等等,判断这个类型的艺人是否在市场上有火的逻辑。有的艺人往他身上砸戏砸到一定数量时,他就会爆火,但生命周期短;还有艺人是长线型的,可以长期受益,收割期长。这些都会使公司和他的合作模式、分成比例发生变化。经纪公司如果分得更细的话,也可能会按照不同的业务划分,比如说对于影视演艺、唱片、商演、代言等不同形式采取不同的分成比例。

现象3:其余成员所签合约内,规定了一项“片酬最高限额”。即合约期间内拍摄不少于十部电视剧,每部电视剧艺人酬金不高于五万;拍摄不少于十部公司认可的电影,每部电影艺人酬金不高于三万;参加不少于二十场圆满的演唱会,每场演唱会艺人酬金不高于两万。如果今后艺人商业价值发生变化的话,那这项条款该如何解释?

 

律师解答:从合同上设计的条款来看,没有说这个片酬单价是仅对于公司(包括关联公司)自制的项目,还是对外接的所有项目都采取这个限制收入法。我个人倾向的判断是公司在此条款上没有写得很明确,但表达的意思是对于公司自制项目采取这个价格,这比较符合行业通行的逻辑——公司有制作部门,自己开戏,把自家艺人送上去,给艺人一个比较低的片酬,但是角色比较好,能有利于今后发展,那这个价格还是可以接受的。艺人也会因为公司给了更好的资源,考虑未来长远发展,比较认可这样的做法而接受这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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