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娜联手邬君梅,李玟等人坐镇,《巅峰之夜》嘉宾比选手更有看点
文/梅超风
湖南卫视的《歌手》已经落下了帷幕,《巅峰之夜》成为湖南卫视接档《歌手》的一全新综艺。《巅峰之夜》中请来的嘉宾了邬君梅、李玟、谢娜等人作为节目的嘉宾,这样的嘉宾阵容,难怪网友们会戏称,还以为是《歌手》的又一轮比赛。
《巅峰之夜》,算的上 是一档全新的综艺,不像是之前热门的户外综艺、歌唱比赛、演技比赛等等,而是一个标榜才艺和实力的综艺节目。似乎是为了彰显节目的“地位‘’,导演组甚至还请来了大卫·福斯特。
或许对于大卫·福斯特,很多人并不熟悉,但是听到这他曾获得的荣誉,你就会感叹于这个男人的实力,大卫·福斯特曾16次获得格莱美奖项,曾是席琳·迪翁的伯乐,等等。如果说要是将大卫·福斯特和中国的某一位音乐人相提并论的话,大概只有李宗盛和林夕能够与之相比了。
话说回来,除了大卫·福斯特,《巅峰之夜》还请到了奥斯卡评委邬君梅、歌王李玟,综艺女王谢娜这几位“重量级”嘉宾,这几位人物坐在一起,别说是一档综艺了,开一个晚会都绰绰有余,那么网友们一定想要问:湖南卫视究竟是想要将《巅峰之夜》打造成一个怎样的节目?
怀着疑问观看了一期《巅峰之夜》,简单点说,就是惊喜和失望共同存在。惊喜在于节目内容的精彩,而失望在于《巅峰之夜》其实就是一档高配版的“中国达人秀”,除了参演的嘉宾以外,本质上差别不大。
事实上,两档节目的参演人员的选取都是差不多的,都是选取有着特殊才艺的“达人”进行比拼,经过层层的比拼和筛选,最后选择一个最有实力的“达人”。两档节目都是为了选拔出有梦想的挑战者,都是力图实现最平凡人物的梦想。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直接将节目叫做《中国达人秀》,何必要大费周章的起名字呢?关于名字的问题,我们要从名字的版权入手。《中国达人秀》是从海外购买的制作模式,《中国达人秀》更像是一个连锁机构,并不完全属于中国创办的一档节目。
而《巅峰之夜》虽然说和《中国达人秀》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巅峰之夜》是湖南卫视同FremantleMedia共同筹备和研发的,在模式上来看,更像是一种合作的方式。其而不是类似于“从属”关系,或者说附属关系。
另外,之前我们注意观察《中国达人秀》,名字上有“中国”二字,这是一种标志也是一种范围划分,那就是参加《中国梦想秀》的大部分人员,都属于中国人,或者已经在中国居住了较长一段时间的外国人,就像是唱红歌的伊恩·英格利斯等等。
而《巅峰之夜》一开始标榜的就是西蒙·考威尔等人的梦想:希望世界上所有顶尖才艺制作者能够在同一个舞台上。因此《巅峰之夜》更像是一个国际化的综艺平台,我们从邀请的嘉宾上就能看的出来,《巅峰之夜》面对的则是更大的舞台。
另外从专业性的方面来说,《巅峰之夜》的专业程度是要高于《中国达人秀》的。我们注意观察之前几季的中国达人秀,除了杨威、黄豆豆、王伟忠和高晓松有一些专业的实力,并在各自的领域上有所成绩以外,大部分的评委都是娱乐圈的歌手和明星,虽然也有演艺事业上的成就,但是专业度比起邬君梅、李玟等人,还是稍有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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