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岚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赔款并连续道歉30日
案件播报
秦岚
8月2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2019年8月29日,演员秦岚[微博]诉马*力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名誉权)一审胜诉。被告马*力因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愚小九”(微信号:yubagua66)中通过影射方式发文对秦岚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被判构成对秦岚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向秦岚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秦岚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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