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宣传擅用赵丽颖肖像 侵权方致歉并赔付13万
赵丽颖
9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 ,表示某公司擅自使用赵丽颖[微博]的照片用以美容宣传,侵犯了赵丽颖的肖像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要求被告在微信公众号上连续三日刊载致歉声明向赵丽颖赔礼道歉,并赔偿赵丽颖经济损失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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