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名誉权案二审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8万
范冰冰
案件播报
1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通过微博发布案件播报称:“范冰冰[微博]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维持原判。”
据案件播报显示,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在其运营的网站“中华网”中发布侮辱、诽谤范冰冰的文章,被判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网站首页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持续三日并赔偿范冰冰相关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万。
版权保护: 本文由 沃派博客-沃派网 编辑,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bdice.cn/cms/82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