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被移出"淘汰类产业"列表
(原标题:虚拟货币挖矿被移出“淘汰类产业”列表,挖矿产业春天来了?)
征求意见稿中被列入“淘汰类产业”,正式稿中不见了,“虚拟货币挖矿”逃过一劫。
11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下称《正式稿》),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对比4月8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原列入淘汰类产业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删除。
在此前《征求意见稿》中,“虚拟货币挖矿”为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值得一提的是,《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一致,都把“国家允许范围内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纳入到了鼓励类产业。
政府前后态度的转变
纵观此前发布的会议与文件,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生产与交易一直持反对态度。
2017年9月,央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此后,国内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宣布停止交易业务。
2017年11月,央行副行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在重点地区金融办主任整治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的工作包括让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产业有序退出。2018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文件称,要积极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比特币挖矿业务,并要求相关单位每月汇报清退情况。
2019年4月8日《征求意见稿》发布,“虚拟货币挖矿”则被列入淘汰产业。
据澎湃新闻4月报道,瀚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凌表示,“虚拟货币挖矿”被列入淘汰产业表明国家从顶层政策导向和制度设计上对虚拟货币生产过程持否定态度。拟以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作为切入点,从源头上、根本性否定虚拟货币在国内通过挖矿产生的合法性和可能性。
而11月6日《正式稿》中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移出“淘汰类产业”,这一变动或意味着虚拟货币挖矿的合法性或可能性得到承认。
全球第二大矿机制造商嘉楠耘智区块链总经理邵建良告诉澎湃新闻,这次调整符合国家的整体战略规划。并且在经济下滑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科技发展成为重要的突破口,挖矿背后的芯片技术是经济发展以及大国竞争的关键领域之一,因此也符合国家利益。
虚拟挖矿与淘汰产业的关系
根据规定,淘汰类产业主要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以及产品。
据澎湃新闻4月报道,此前比特币被点名为淘汰类产业与其设计之初的共识机制PoW(Proof of Work,工作量证明)有关。PoW机制中,客户端要通过计算高难度的哈希函数得出一个结果,验证方通过结果来检查客户端是否做了相应的工作,若验证通过,就能得到较为丰厚的“比特币”奖励。“挖矿”则是获取比特币的计算过程,本质是争夺比特币公开记账系统的记账权,若一台客户端记账成功,赢得比特币奖励,其他客户端为争夺记账权所做出的工作即全部宣告作废,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奖励。由此,这些快速争夺记账权的高能计算机每年消耗的电量超过了伊拉克全国一年的用电量,耗费电力资源的比特币“挖矿”也一直饱受诟病。
区块链投资机构水滴资金合伙人郑玉山对澎湃新闻表示,据他所知大部分矿场所在地均为电力过剩的地区。而电力无法储存,特别是水电,与其让水白白流走,不如通过挖矿增加就业岗位,创造产值。挖矿产业竞争激烈,电力价格是最主要的考量点,因此即使不调控或者限制,也不会有人在东部电力不足的地方运营矿场,又加上算力挖矿本身不产生污染,除了有限的噪音外,不会对环境产生破坏。因此,郑玉山并不认为虚拟币挖矿产业属于淘汰类产业。
加密货币风险投资基金Spark Capital创始人夏丰告诉澎湃新闻,可以将需要大量电力成本及基建成本的挖矿看做电能转化为数字产品的过程。矿场也类似于工厂,需要高压电变为低压电、矿机冷却、除尘等基建投入,矿机等一次性生产线投入,还需要配备工人,最后通电得到了有价值的比特币。和普通工厂生产商品过程无异。除此之外,他表示现在的POW挖矿有一定门槛,一次性需要购买大批量的矿机,而矿机是区块链世界里未来通过争夺记账权创造了“信任价值”的机器,从需求角度看是币价的“看涨期权”,从投资角度看是虚拟货币市场的一个金融产品。
虚拟挖矿产业是否将迎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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