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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自主创业 现在的职校学生这么学电商

11-21 IT文章

(原标题:“直播带货”、自主创业,现在的职校学生这么学电商)

电商专业是“边实践边发展”的学科,职业院校课程设置应更灵活,但要注意理论学习不足可能会限制学生发展。

新京报讯(记者 马瑾倩)今年,“直播带货”渐成风潮,在刚刚过去的“双11”,仅一家电商平台数据,直播成交额近200亿元。

今年“双11”期间,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电商平台创业销售额超五千万元,电商销售业绩将纳入学生期末考核标准。记者发现,在越来越多的职业院校电商专业,“直播带货”等电商销售新趋势正逐渐成为课程内容和实践方向。同时,这些院校还在面向就业创业的课程上进行实践探索。

武汉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博士生导师张李义认为,电商专业是一个“边实践边发展”的学科,职业院校培养的电子商务人才偏重一线就业,课程设置应当更加灵活,但同时也要注意课程设置过于追随热点、系统理论学习不足可能会限制这类学生未来的就业前景。

“直播带货”、自主创业 现在的职校学生这么学电商

“双11”期间,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学生集中在学校创业园区进行电商平台销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供图

“直播带货”被引入专业课程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学生的“双11”实践,运用上直播功能。据该学院负责老师介绍,“双11”期间创业园区共入驻学生500多人,通过学生自发组织、师带生操作项目等方式进行实操。其中,仅由一名老师带领两名大一学生做的纯直播团队,当天销售额达到10万元。而不同的团队在园区有30多个,他们大多数通过直播等方式进行推广引流。

负责老师介绍,从10月底学生和老师就开始了进货、上架、营销、店面美化等工作。“双11”期间,更是一刻不停,同学们分组倒班轮换,学校则为学生进行了“夜不归宿”的就寝制度调整,保证实践顺利进行。

有着“网红直播电商村”之称的义乌市福田街道北下朱村,也成为电商专业学生实践实习的一个重要去处。

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电商学院在与北下朱村相关企业合作,推荐部分高年级学生到新媒体公司进行一个月的实践实习,参与直播销售。回到学校后,他们将实践经验带到“网红直播”课上。“学生带动学生,大家进步会非常快。”该学院老师徐晓晴说。

实践课程占比70%,创业平台销售业绩成毕业条件

今年6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此外,院校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

记者发现,无论是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电商学院就业班,还是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实践”都是课程中的关键词。以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为例,其课程内容中,实践项目课程占比达到70%,文化课理论课占30%。

“创业学院建设初衷就是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老师介绍,随着电商平台发展,很多职业院校的学生会在校内就尝试创业,为了规范指导,学校在2008年成立创业学院,对授课比例、毕业条件等进行调整。除了论文和学分,创业学院学生毕业更加重视其创业平台业绩,以及参加相关竞赛成绩。

谈及这么做的原因,创业学院负责老师表示,职业教育的特色在于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主,重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职业院校学生理论方面能力有限,就减少填鸭式教学,通过扬长,让他们获得社会价值。

接下来的“双12”,学校还会进行相关实践销售,电商直播仍会是销售方式之一。负责老师表示,将在“双11”基础上,增加一百到两百个新生,体验高峰期的销售场面。

规范:曾有人“打擦边球”,增加电商法教学内容

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网络直播促销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可以帮助消费者提升消费体验,打开产品销路。同时,必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继续同有关部门一道,推动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负责老师坦言,在2008年学生电商平台创业初期,曾经出现过诚信销售问题,存在“打擦边球”行为,甚至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学生参与创业就完全是商业行为,学校不能事事兜底,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学生作出相应赔偿和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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