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全力保障超转人员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国家建设征地农民户转为非农民户的原农村劳动力中年龄超过转工安置年限(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无赡养人的孤寡老人以及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人员,统称为征地超转人员。目前,大兴区现有近1.8万余名征地超转人员,分布在全区12个镇6个街道。为了维护征地超转人员权益,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四有”工作机制和《关于建立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的意见》,保障超转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政策保障 服务对象按时拿钱
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参照城镇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超转人员享受独立于社会保险体系之外的社会保障。按目前标准,新接收的照转人员第一年每月的生活补助为1714元;每年7至8月,开展标准调整工作。今年调标后,大兴区超转人员最高每月能拿到3210.5元。医疗待遇方面,超转人员的医疗基本与退休职工的待遇相当,持卡就医。
人数多、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是大兴区超转人员特点。保障政策有了,最重要的是让超转人员定期按时拿到生活补助。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某月因银行发放系统出故障,资金发放延缓,许多超转人员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为了避免此情况再次发生,今年,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完善程序方法,通过预先备款、认真核对、及时推送、导入统发、发放跟踪“五步”工作法,全方位护航,确保超转人员生活补助等资金精准每月15日发放到位。
不仅如此,在转非阶段,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密切配合转非镇做好超转人员接收工作,从前期相关筹备,政策宣传,组织农转非病残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指导资金测算,开展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政策培训,并在转非现场解答百姓政策咨询。日常积极做好超转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病残人员节日慰问,审批、发放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接待来访、咨询等常规工作。
“四有”机制 保障超转人员利益
为切实维护城市化进程中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大兴区建立转非人员“安置就业有岗位,经营增收有资产,稳定生活有保障,服务管理有组织”的“四有”工作机制,夯实城乡一体化发展基础,形成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 西红门镇新建地区整建制农转非安置手续办理现场
完善组织建设工作体系,确保服务管理有组织。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统筹协调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做到“组织不散、活动不断、作用不减”。完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经营增收有资产。在搬迁过程中,村级经济组织做好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明确享受集体资产收益权利,探索农转非人员奖励工作机制。在妥善做好征地转非安置工作后,积极探索集体资产处置方式,对资产进行量化。积极引导农地流转,提高农民收入,并科学经营集体资产,确保效益最大化。突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地位,确保安置就业有岗位。大兴区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严格督促各类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同时,完善措施,加强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劳动力就业管理工作。落实创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劳动力创业。重大项目开发建设预留足够的创业资源或适合就业岗位。组建专门负责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的劳务派遣组织,确保本辖区内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充分稳定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稳定生活有保障。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全部覆盖、有效衔接、机制灵活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
闻诉即办 把超转人员当亲人
今年7月1日起,大兴区征地超转人员无需事先选择,可以直接到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近就医。这是大兴区依托“拉家常”议事会机制为征地超转人员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以来,大兴区通过“拉家常”,根据征地超转人员诉求,努力做到“闻诉即办”。
▲ 工作人员分析研判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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