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再被限制消费 此前被上海嘉定法院限制后取消
(原标题:王思聪再被限制消费)
中新网客户端11月21日电(李金磊)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此前,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后取消。
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思聪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执行标的约为1.51亿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王思聪确有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案号为(2019)京02执1325号,于11月4日刚刚立案执行,刚才发布的那条信息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的被执行人信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方面同时强调:“经我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11月10日,普思投资发布声明:近期网络关于普思投资董事长王思聪先生被列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报道,是因为熊猫TV直播平台倒闭而引发的投资纠纷。目前普思投资代表王思聪先生正在全力应对,已有解决方案,我们完全有能力尽快自己解决问题。
11月20日晚间,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王思聪已经不在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之列。
此前的10月1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案件号为(2019)沪0114执4909号的限制消费令,法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财联社11月20日讯,财联社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现,王思聪已经从限制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中消失。普思投资负责人向财联社表示,取消王思聪限制消费的确是从今天开始,连日来普思投资正在全力解决债务纠纷,也在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对债务纠纷的不同观点,并不是对已判决的1.5亿不执行,法律问题本身就很复杂,该担的责任一定承担,而且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只是法律程序需要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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