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玩具适用年龄出判定指南
5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集中发布了包括婴儿纸尿裤、婴童浮力泳装、柔巾、婴幼儿腰凳、玩具等的适用年龄判定指南,视疲劳测试与评价方法,婴儿奶嘴用液体硅橡胶判定指南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邀请专家对其中部分标准进行了解读。
婴儿纸尿裤标准覆盖全产品线
婴儿纸尿裤属于即用即弃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2011年我国发布实施了GB/T28004—2011《纸尿裤(片、垫)》国家标准,随着产业的发展,2011版标准在安全指标、使用性能指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提升的迫切需求,急需进行修订。
《纸尿裤 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GB/T28004.1-2021起草人、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部长助理温建宇告诉记者,本次标准修订是在2011年版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外标准、法规,并结合我国婴儿纸尿裤生产和使用现状,对标准技术指标做了进一步完善。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有毒有害”“回收料”“漏尿”“红屁股”等问题,新增了面层附着物、防侧漏性能、适用腰围最大值等使用性能指标,以及重金属、可迁移性荧光物质、丙烯酰胺、甲醛、邻苯二甲酸酯、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安全指标,并修改了渗透性能测定方法。
温建宇说:“这个标准还将游泳裤、低出生体重儿纸尿裤、婴儿训练用纸尿裤也都纳入到标准范围,实现纸尿裤产品标准全覆盖。新标准可以有效地指导企业进行生产,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
婴童浮力泳装标准防止二次伤害
近年来,婴童浮力泳装受到越来越多家长的欢迎。但是,婴童浮力泳装既不属于水上运动玩具,又不同于传统泳装,与救生衣也有明显区别,暂无相关标准可以对其进行检测和考核,导致市场上此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急需相应的标准进行引导和规范。《婴童浮力泳装》GB/T40180-2021起草人、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黄硕告诉记者,该标准在充分考虑产品的特点、使用对象和环境等基础上,突出强调了产品的安全性相关要求,主要从使用说明、水中安全性、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要求。使用说明明确了产品需要标注与安全相关的信息,包括适穿的体重范围和不可忽视的警告标志性内容。水中安全性主要考核浮力性能和穿戴时整体完整性两大方面。浮力性能反映产品的浮力大小和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浮力损失,以保证使用者在水中不易溺水。穿戴时整体完整性是防止救助时因浮力泳装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二次伤害发生。
黄硕说:“婴童穿着浮力泳装时仍可能出现溺水意外,此时需要成年人的紧急救助,为防止救助时因浮力泳装质量问题导致的二次伤害发生,设定了穿戴时整体完整性要求。规定浮力泳装承受标准规定的力值时,不出现面料破损、断裂、缝口脱开以及拉链、插扣等意外打开;织带、腰带等也不能因提拉力集中,出现扭转、打结而勒伤婴童身体。”
玩具适用年龄出判定指南
玩具安全判定与儿童适用年龄有着重要的关系。强制性国家 GB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该标准经过10年使用,部分判定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玩具适用年龄判定指南》GB/T28022-2021的起草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玩具和婴童用品检测研究所物理检测部部长李骏奇介绍,本次修改标准,根据玩具的用途和功能将玩具划分为7个类别,按年龄将14岁以下儿童分成10个年龄组,逐一给出儿童的发育、运动、认知和行为特征,推荐了不同年龄组适用的玩具类别、玩具描述和示例。
李骏奇为记者举了个例子:刚出生的孩子不能独自坐立,会做生硬的、不受控制的以及有限的动作,他们会触摸、抓握、拿住和摇动手中的任何东西,对自己手臂的力量没有意识。而出生3个月左右的孩子会用手和嘴探测、探索和感受物体。所以在玩具年龄选择上会有所区别,比如2个月以下的孩子,适宜的玩具是摇铃和响环、安装在童床上方儿童不可触及的位置的具有各种各样的轮廓和形状的玩具。而2个月龄的孩子,则适宜具有简单的玩耍功能或活动的垫子,包括悬挂在超过头顶高度结构件上的供儿童伸手够到、抓握或击打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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